为做好印章分类、分级管理使用工作,严格印章管理使用程序,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各经办人严格遵守执行:
一、行政章使用需经董事长审批;
二、工程款审批、收、支、利润收缴等财务类文件用章需经财务副总审批;若财务副总不在公司时,需经部门财务经理审批,并电话取得财务副总同意;
叁、投标类委托书、封标、开设证明、业绩类用章需经经营副总审批;
四、工程验收、备案、竣工等工程类文件、资料用章需经工程副总审批;
五、安全类资料用章需经安全部经理审批;
六、技术资料用章需经工程部经理审批;
七、合同用章要严格执行合同签订的流程进行办理;
以上规定,原则上需通过书面方式进行,如领导不在公司时,特殊情况下需电话征得各主管副总或部门经理的同意授权后进行,否则印章管理人有权拒绝签章。在主管领导回来后,经办人应及时补办签字手续。&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苍产蝉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