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纳保证金: (1)保证金确认:对于缴纳保证金,款项来款情况的查询,财务部只针对公司经营经理,或经营经理委派的公司内部员工,查询时需正确提供转账时间,转款单位及金额。(2)保证金的缴纳:确定到帐后,到财务部填写保证金支付申请单,经经营经理、经营副总、公司法人签字确认后方可缴纳,16:00之前到帐的,当日进行缴纳,16:00之后到帐的,次日缴纳,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 注1:如果款项是同城清算,公司无法当时查询到来款单位,需和银行核实后方可进行缴纳款项。 注2:银行办理公司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退还保证金: (1)退还保证金确认:对于退还保证金,退还至公司账户到帐情况的查询,财务部只针对公司经营经理,查询时需正确提供转账时间,转款单位及金额。(2)保证金的退还:确定到帐后,到财务部填写保证金退还申请单,退还保证金户名必须与缴纳保证金时的来款户名一致(如对方是公司账户,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收据),经经营经理、项目负责人(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副总、公司法人在退还保证金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后两日之内进行支付,法定节假日自动顺延。 注1:如果款项是同城清算,公司无法当时查询到来款单位,需和银行核实后方可进行支付款项。 注2:银行办理公司业务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五15:30之后到帐的,周一进行支付)。 注:缴纳、退还保证金提供账号必须正确无误,如因提供账号有误,延误缴纳、退还保证金时间,由提供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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