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类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将有机会“洗白”。9月7日,省工商局发布全国市场监管领域首个严重违法失信公司信用修复机制,为我省2万多家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带来信用修复机会。 据了解,严重违法失信公司是社会各领域的重点监管对象,在招投标、融资等日常经营活动中处处受限。同时,失信公司的法人代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乘机、出国、评先评优等各方面同样受限。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在严管的同时为公司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我们推出了信用修复机制,为部分严重违法失信公司脱离信用‘黑名单’提供一个机会。”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以下四类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均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因未正常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在被列入名录届满3年前补报了年报的公司;因未正常公示公司信息被列入名录,在被列入名录届满3年前公示了信息的公司;因公示公司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名录,但已经更正了相关信息,同时在被列入名录届满3年前公示了更正后信息的公司;因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但在被列入名录届满3年前办理过相关变更业务或通过现登记信息重新取得了联系的公司。 “以上四类公司,在被列入异常名录后都主动采取了补救措施,本身就有修复信用的积极意识。这些公司可向当地工商部门公司信用监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就可申请从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录中移出。”该负责人说,符合移出条件的公司,将通过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名单的公司共91万户,我省有35710户,其中,满足条件可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公司有2万多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