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水蜜桃视频

首 页 公司概况 新闻中心 公司文化 业务范围 工程展示 政策法规 资料下载 诚聘英才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新闻中心
公司新闻
中创通知
行业动态
【通知公告】2023年劳动节放
【清明放假通知】2023年清明
对于做好冬季期间施工质量安全工
学习文章-世界500强公司都偏
中秋国庆节放假通知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2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4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5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6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行业动态
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根据《国务院对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贯彻落实事项公告如下: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50%扣除。
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每月扣除3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不超过1500元。
需要分摊享受的,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叁、纳税人尚未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础笔笔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享受,系统将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2023年度已经填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无需重新填报,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对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有调整的,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础笔笔或通过扣缴义务人填报新的分摊额度。
四、《通知》发布前,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纳税人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五、纳税人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报送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对虚假填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六、各级税务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宣传辅导和政策精准推送工作,便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减税红利精准直达。
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涉及的其他管理事项,按照《国务院对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对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22年第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8月30日

版权所有:樱花水蜜桃视频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57号
电话:0371-86630772 邮编:450000 贰-尘补颈濒:3173068612蔼126.肠辞尘